
疑惑:用電少4度,卻要多交14.69元,這算不算亂收費?【田東供電局已回復】
尊敬的“小號”網友:
2021年9月6日您在田東生活網發布的關于“南方電網亂收費”的帖子我局已收悉,現就您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一戶一表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復函》桂價格【2018】172號文規定,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共分為三檔,第一檔電量:每戶年用電量≤3120千瓦時,電價按0.5283元/度收取;第二檔電量:3120千瓦時<每戶年用電量≤4440千瓦時,電價按0.5783元/度收取;第三檔電量:每戶年用電量>4440千瓦時,電價按0.8283元/度收取。從您發布的用電情況截圖看,2021年7月有177度電量已按第二檔電價繳費,表示2021年您的累計用電量已超過3120度,開始按第二檔電價進行收費。因此8月您的用電量雖然比7月少了4度,但由于是按照第二檔電價收費,所以電費較7月份高出了14.69元。
由于您未在帖子上提供用電資產編號,也未留有聯系方式,因此我局無法準確查詢您的用電量及繳費具體情況,也無法聯系您當面解釋。請您在看到留言后,聯系您所在區域的片區客戶經理,由他查證后給予答復,或者到轄區營業廳現場查詢。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
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百色田東供電局
2021年9月6日